在看完這部戲之後,會讓我想到莫比斯的《潛水中》。很有意思的是,因為沒有明確的語言指涉,只有傳單以及節目單,所以許多朋友皆私下聊著,交換剛剛看到的感受。回家後,看見許多網路上的評論或想法,竟然都與「香港現狀」有關。「我要安樂死」與「香港現狀」,真的好難聯想。可是仔細看了宣傳單、節目本導演的話之後,就似乎若有似無地有一些關連,雖然在劇中我其實並沒有看見隱喻的香港現狀。
因此,這種因為製作面所影響的觀後反應讓我覺得很有意思。宣傳單上面四個很大的字”我要安樂”,卻有一個大大的”死”藏於後面。「安樂」二字往往會與居住有所牽連,當一個比任何字都大的「死」在「安樂」後面時,視覺想像就可以聯想到居住的環境面臨非常大的危機,那麼身為台灣觀眾,自然也就會與近日香港新聞做出連結了。不過,因為我並沒有仔細觀看傳單,只是非常大略地知道這個故事,所以觀看過程中就不做他想。
雖然朋友說,那四個像是丑角,在歐洲是相當常用的形式,叫做Bouffon,是象徵一群扭曲的低下階層,常常在戲中用來尖銳地諷刺一些時事。但因為我對此形式並不熟悉,卻也產生其他的想像,或許也有所關連。我看到的是,四個雖然醜陋卻可以自由活動的肉塊,好像是從斌仔身上剝離出來而且不能控制的四個肉塊,他們與斌仔相處著、玩著,然而,劇中完全不能動的那個「斌仔」,則是斌仔的意識。
戲的一開始,一群演員與觀眾聊天、互動、彼此認識。接著,他們走向舞台,每個人拿出樂器吹奏著。其中一名演員將地上的木板一片片翻起,上面寫著一句句關於斌仔的故事,木板翻完,故事就要開始。我們看見原本的四個演員,在燈亮暗當中換成了肉塊。燈再亮時,一個全白的人被掛在空中,無法動彈,唯一能做的是從嘴裡吐出一顆一顆的東西。四個肉塊慢慢接近他,還試圖把吐出的東西塞回他的嘴裡,他卻連痛苦都無法表現出來。就好像他用嘴吐出了15萬字的訴求,外界卻要他吞回去。
還看見了斌仔腦中其實希望自己過著什麼樣的生活,可以踩在草地上,可以看書,可以在運動場上得冠軍,可以和一個女孩結婚,還可以坐上熱氣球。只是,現在的他,連成為一隻蟑螂到處亂爬最後還被人噴藥噴死,都可以是夢想了,因為他的下半身像是一座大石塊,動彈不得。成為蟑螂竟然變成一種渴望。
我們還看見他的腸子被拉出來,化作思量,成為一條好長的緞帶,這緞帶的軌跡像是那本15萬字的自傳《我要安樂死》,將漆黑的世界點上妝容。接著,斌仔想像四散的肉塊好像與自己的意識連結起來了,而且他想說話,他想說好多話。只是,回到現實是,他什麼也不能說,不能做。
時間跳到2012年年底,斌仔真的因病過世了。肉塊們將他包起來,一個送葬的儀式後就要把他送進焚化爐了。此時,斌仔卻沒死,而且還掙扎著,好像他從來就不想死!!肉塊硬是把他丟進焚化爐燒了,而此時觀眾席的燈亮,像是問著觀眾「嘿!你的心還活著嗎?火還在嗎?到死都不要放棄啊!」
香港的各個面向,對我來說,從來都是「熱情奔放,創意無限」,好像活力永遠沒有消逝的一天。《我要安樂死》一劇不僅不是在唏噓現今香港政治環境問題,反而是在提醒人們:連一個全身癱瘓的人,都還是那麼熱愛生命,那你們怎麼可以像活屍駭一樣呢?怎麼可以讓存在只是存在呢?
香港斌仔的求死,一直是在求生,他不忍心看著家人為了他而苦痛,於是希望能讓自己主動的「死」的這件事成為生者的喜悅。當然,這個故事可以從各種角度來看,但是創作者卻在香港的現今動盪局勢,用香港人過去的熱力四射的角度來撫慰人心,而這也是傳單中「具有普世意義的故事」的真義。
斌仔,你積極面對人生的態度還留在香港,沒有被燒掉,而今天,也帶到台灣了。
以下是節錄於《我要安樂死》這個故事的主人翁鄧紹斌斌仔寫給香港市民的信件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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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啟者:
你好,我知道閣下日常工作繁忙,但我很誠懇地希望你能夠用少少時間把這封信讀一遍,因為我是用嘴巴含著筷子,指著電腦鍵盤好不容易才能寫信給你的。沒甚麼好奇怪,因為十二年多前的一次意外,除了我頭部可以稍為移動外,全身都是癱瘓的!我現在是住在××醫院,34歲的我,餘生都是不能離開這張冰冷的病床。
1991年的6月的時候,我祈盼著9月1日的來臨,因為我已畢業於羅富國教育學院,又剛接到某學校的聘請通知,將為人師,肩負培育下一代的使命,心情非常雀躍。怎料,於19日下午當我在預備畢業表演練習打空翻的時候,一個不小心跌倒,致令我終生殘廢!雖然當時急救及時,救了我性命,但我的中樞神經折斷了,導致我頭部以下的身軀不能動彈,連自我呼吸也不能,醫生在我的喉部開了一個小孔,接駁一部重數十餘磅的呼吸器幫助我呼吸,故此我說話不能發聲,只可用唇語和別人溝通。
每日活在孤獨、寂寞、無奈、痛苦當中. 每天24小時我都是臥在病床上,所有飲食、大小便、清潔、轉身、睡覺,全都是假手於人,做每一件事都需要別人的幫忙,我可說是不折不扣的廢人一個。全身癱瘓的我,無論在經濟或精神上都是家人的負累,70多歲體弱多病的爸爸,帶著他肥胖的身軀長途跋涉來探望及照顧我,近來他的身體健康日漸衰退,我真的不忍再看見年紀老邁的他為我奔波勞累。而且我賴以維持生命的呼吸器需要每年過萬元的保養費,這成為家人沉重的負擔。這樣負累家人的日子已經12年了,我的心從我出事後甦醒的一刻就一直往下沉,既然現實如此,我又為何要自己繼續痛苦地苟存?又為何要帶給家人不必要的負擔?
時間對我來說已經毫無意義,每天望著時鐘的秒針移動,一秒一秒的過去,我在等甚麼?原來是等死亡一刻的來臨,沉悶而冇意義的時間實在太多,我想終止這無了期的等待,可是我就連自殺的能力也沒有,每日都是活在孤獨、寂寞、無奈、痛苦當中,根本就是為生存而生存,這些精神折磨,不足為外人道。其實我覺得生命不在乎長短,而應是活得有用有意義。而且我認為對一個人生命的最大尊重,並不是不理任何原因硬要維持生命,而是尊重每個人自我的選擇。我曾向院方提出這種想法,要求醫生們為我尋找完成我這想法的途徑,但他們卻是拖延,遲遲的沒有理會我,我猜想是他們沒有辦法去扭轉多數人根深蒂固的原則。故我尋求民政事務處律師的意見,他提議我可向董建華特首求助,我便去信特首辦,但他將我的信轉到衛生福利及食物局,等了兩星期多,只收到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助理秘書長一封敷衍的答覆電郵。我知道有些都是奉行普通法的國家曾有像我類似個案成功提出訴訟,而且得到勝訴,可以在自己選擇的時間有尊嚴地結束生命。因此我去信法律援助署,要求申請法援進行司法覆核,但署長以不是他們的工作範圍為理由拒絕了我的申請。
我明白這想法——「安樂死」所牽涉的問題廣泛,無論在道德、法律、人情等各方面都具爭議,但問題是存在的,而且我相信有同樣想法的大有人在。親愛的議員,希望你能幫助我,在立法會上提出議案討論,將安樂死這概念加入香港法律條文內。據我所知,在美國、英國、荷蘭、澳洲、比利時等先進地方已經有類似我這種個案的法例得到通過。為甚麼不能在知識水平已與這等國家並駕齊驅的香港存在呢?
我只想將自己的命運重新掌握在自己手裡,可以自行決定何時而又沒有任何肉體上痛苦的、有尊嚴地離開這個世界。祈望可以收到你的回覆。謝謝你的耐性。
祝
身體健康!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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