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包還是統包? -談「文化創意產業」(四)

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OT(Operate Transfer)的概念跑出來,這一出來,約聘制度也冒出來,約聘制度一出來,一人公司也越來越多。這是環境造成,一個產品記者會假設接到廠商的案子, 再轉包給下游活動公司,一個轉手就是輕輕鬆鬆的幾十萬,一樣是通霄熬夜,誰還願意在公司裡面賺兩、三萬?

這樣的環境裡面,每個人都不用做事,只要把事情推給下面那一層就可以了。然而政府機關有什麼計畫,也會以私下要各公司來寫企劃案,要是通過時,公開招標時 就可以讓這個公司過關。當然,這樣的餌屢試不爽,總是會有各種公司願意寫企劃案或設計圖。然而一旦被內部選過了之後,他們便以這個企劃案作為他們公開招標 的規格書,辛辛苦苦寫的企劃或設計圖一旦成為規格,底牌就已經被掀開,其他公司當然就可以輕輕鬆鬆地加上更好的創意在其中,至於誰會得標呢?當然是那些有 名或在裡面有關係的。一個默默無名的活動、設計公司怎麼可能做到?

有沒有發現,這裡面的政府只有做的就是騙這些公司來寫規格書,他們一件事也不用作,甚至連車馬費、規格書的設計也不用給錢。這種競稿的模式在建築設計、活動企劃行之有年,政府也在做這個。

但是這樣的外包有什麼壞處,公司不是笨蛋,他們會把特殊規格放在規格書裡,一旦其他公司得標也不可能完成該設計,最後還是開規格的公司成為得標單位。無論 是有關係得標或是特殊規格得標,任何一種輸的都是人民,倘若政府能有一個單位是專長為各部門標案製作規格書,那麼就不會圖利到任何廠商。

文化創意天堂

在文化創意產業裡面,有一個提到電玩,這個就要提到韓國。他們的政府有一個專職單位,他們把所有電玩技術、3D動畫、角色等等都製作成模組。然而,他們是 公開讓你寫RPG的腳本,也就是說,你只要寫一個「天堂」的腳本給政府這個單位,他們就作成電玩,難怪韓國文創能夠如此快速成長。同樣的,他們的表演藝術 也是有一個政府單位,專職於行政、行銷,所以他們的藝文團體真的都能專心於所長。

閒置用地的惡夢

政府如果願意用這樣的態度來作文創,其實是有可能多贏的。但是如果還是用外包的態度來做事,他只會是一個夢靨。光是國內表演場地的經營,政府就是這樣的態 度,例如牯嶺街小劇場、台北市偶戲館、表演36房等,他招集各劇團來競標,然後將一個閒置用地釋出,接下來這個場地的所有支出就都是該團體自負盈虧。做的 好就是政績,作不好就重新招標,台北市政府把這個作為叫做政績。

圓場,台北市政府讓數個表演團體進駐成為排練場和辦公室,交通不便不說,光是團體要整理那個場地就已經花了許多費用,還要求表演團體管理外租場地。這是台北市政府的政績。

接下來,因為雲門大火,讓藝文團體沒有排練場的問題浮現,台北縣政府最近又釋出閒置用地給表演團體使用,一個偏遠學校的教室,光是作公車就要轉好幾站,下車後還要自行走路半小時,這也是政府的政績。

當然,你可以說「政府給你場地排練還嫌,為什麼不想想那些根本沒有場地使用的單位?」。其實,以上接手的團體都已經很感恩地接受他們所得的場地,但是,要 表演團體來作場地營運管理,這究竟是什麼思維?政府做了一個轉手的動作,就可以成為政績,這樣的政府,只要制訂規則然後外包,任何人都能當。您說,文化人 能不想乾脆都自己搞嗎?

倘若政府的作為能讓人才有其所,場地有其用,而不是到處興建蚊子館,藝文團體都能依靠自己的專長有收入,他們還會抱怨補助太少嗎?整體配套過於粗糙才是詬病之處。

這最後還是回到「文化是一種態度」

最近,台北市文化局成立的財團法人文化基金會舉辦了「台北藝穗節」,將所有台北市的表演場地都開放創作者免費使用,票房則歸團體所有。其實,內部的運作算 是粗糙,裝台、拆臺含演出必需要在三個小時內,如此一來,吸引的也將會是粗糙的表演形式。先不論該基金會成立是否為文化界一直質疑的白手套。但這樣的立意 的確直接受惠許多表演團體,而且也做到前述行政、行銷都為政府來作,倘若台北市文化局能夠將這樣的藝術型態成為終年常態,意即未來台北市團體演出場地都不 需要場租,那對中小型團體真的是大恩大德,不但鼓勵創作,也能讓表演團體自力更生,更因為政府行銷而提昇市民藝文水準。

沒有留言:

分享 轉換為簡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