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才是導演?-談文化創意產業(五)

這是我昨天去幸福戲院看的二輪片,內容敘述一個患有燥鬱症的失婚男子,帶著難得見到的兒女,去看了一部影評人說難得佳片的藝術電影,但其內容之難看艱澀而 且造成他與妻兒的分隔,使得他憤而去找該片的導演,要他支付所有因為看他電影而產生的費用471元以得補償,甚至要求當該導演下部片的共同編導。他更重寫 劇本,寫出了一個「愛的大爆殺」,裡面滿滿都是大家愛看的爆破、爆破、爆破。最後兩人在一次殺青派對的衝突之下決裂,原導演因記恨而亂剪影片,但首映會卻 因此而造成影評認為藝術與通俗性極高,而給予無上的評價。

這部電影把所有可以諷刺的,藝術家、消費者、影評甚至柏林影展等,都狠狠地嘲笑了一番。我們看了也非常開心,更進而深思:究竟拍電影是為了滿足自己還是消費者?藝術是不是需要服務消費者?這同時也正是藝術與商業兩者最大的盲點。

而我則想到一個很有名的邏輯陷阱:「天才不用唸書也可以考100分,笨蛋唸了書也是考0分,所以我們就不用唸書了」乍聽之下,邏輯似乎完全無誤,其數學運 算即以「因為100x1=100, 0x1=0,故1無法改變結論,可忽略不計」的二元思維,卻完全忽略大部分的人並非天才或笨蛋,以及有人唸書並不是為了考試等等。

同樣的,我們在討論文化與產業時也很容易落入這樣的二元思維。什麼反商情結、反文化情結等名詞到處都是,但仔細思量,就會發現我們都不該只在0或100。 用台灣喜歡的藍綠用語來說,台灣人非藍即綠,但其實也會看到淺綠淺藍,這些都是強烈意識型態灌輸後的結果,那麼受惠的不是中間1~99的人,而是0與 100的少數官僚。

綜觀許多兩極化的文字,其實際解決的都不是現在正在看文章的你我。試問,那些說產業比較重要的人,您的月收入有比較高嗎?應該都是那些根本不講誰比較重要 的大老闆吧?同樣的,講藝術比較重要的人又做了哪些能提昇藝術的事?賺錢、作創作都來不及了,哪還有時間理會你一個部落格站長的呻吟對話?在頂端的藝術人 和商人都不會理會1~99的,而且你會發現,頂端的商人或藝術人並不會窮到沒錢吃飯或沒有藝術品味。

我們就是這1~99的人,而且似乎很妙的愛把彼此分區,好像1~50的人就是不識字,51~99則是吸血鬼。但好笑的是,彼此都不是那樣的人。我們應該做 的不正是”務實”嗎?讓0~100都是獨立的個體,101個人都能接受藝術與商業的思想,倘若您不懂中文,又怎麼能批評中文結構很差呢?是的,我們不需要 成為藝術國家,也不需要成為商業國家。台灣,應該是多元的。

討論是必要的,我想文化人絕對不反對「文化創意產業」,讓作品能有效率的賺錢有什麼不好呢?但文化不該只是「文化創意產業」,就好像商業不該只是服務業一 樣。倘若文化不同的層次能夠被梳理出來,就像商業一般能夠涵蓋各種行業。那麼,我相信文化人會舉雙手贊成「文化創意產業」,進而創造 文化、產業、人民三贏的良性循環!!




開眼電影網「誰才是導演」劇情簡介
http://movie.atmovies.com.tw/movie/film.asp?action=now2&film_id=fCen50484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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