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條命在政府的意義



民國99年4月的清明連續假期,小小曹的母親帶著她一起燒炭自殺。然而小小曹早在4月1日便與學校聯繫,而學校也通報了南投縣政府社會局,由於地區管轄的關係,南投縣政府社會局將該案轉給台中縣政府社會局,台中縣政府又因為傳真地址不清,清明連續假期工作人員休假,造成無法找到該母女。而到了假期結束,每個人都愉快地度過清明假期之後,政府社工協同警方去住處,卻因無人回應而離去。十多日之後,鄰居報案才發現早已屍水流出並生蛆的母女屍體,她們原本為了負心漢而穿的紅衣,在輿論之下成了咒詛政府的厲鬼。

民國99年的4月25日,在北二高的七堵路段,發生了走山事件。當時由於瞬間的壓力傾瀉,造成三台轎車當場活埋,並造成四人死亡。在這一個事件裡面,政府相關人員的回應是這是天災。我們知道,舉凡暴雨、地震、龍捲風等等都屬於天災的範圍,這些在任何合約也都有出現,那代表著人力無法去挽救的巨大浩劫,不能算在履約範圍之中。但是所有身在台灣的人當天都很清楚,天,不但晴空萬里,也沒有發生有感地震。甚至當時有大部分的人都守在電視機前面,看著馬英九與蔡英文的ECFA辯論,享受著假日午後的閒聊時光。那麼,天災,唯一的解釋,就是上天降下了這個政府作為人民的災難,不過這比較接近天譴。

在同年的4月28日,法務部長曾勇夫以「四囚沒有不執行事由」、「依法行政」為由,批准了四名死刑犯的執行令,並於隔天的廢死公聽會結束後完成執行,就在大家討論、聆聽廢死議題的同時,死刑令已經被執行。4月29日晚間7點30分四名死刑犯被槍決。四個在廢死刑議題壓力之下的人,因此迅速地被政府的執法奪去生命。就在大家吃完飯後,八點檔連續劇準備要開始的時候,台灣又死了四個人。政府應該覺得他們的死,是天譴。

廢死議題就像我朋友所說的一樣「每個人心中都有一把尺」。而我們這些"能夠爭論死刑議題"的人,都不是真正面臨死亡的,所以能夠很輕易地用聲嘶力竭的情感、完美的理性邏輯來下評論。因此,在這篇文章中,我沒有打算爭論廢死議題。只是,很巧合的發現,這些人的死亡都有一個共通點,「政府的卸責」。

當一個政府看待一個生命,是以一種數字、非我相關的態度時,很容易就產生卸責的心態。也就是說,每個人只需要作到最低限度的分內工作就可以了,一切依照規則、法律最是安全。對政府來說,小小曹事件是1+1=2 ,走山事件則是兩隻腳和四個輪子的雞兔同籠問題,然而死刑令更只是44-4=40而已,接下來還有40個1等著用減法來決定。

生命,在政府眼中到底算什麼?

一切在人死後所說的都是枉然。我們能夠阿Q地說「為什麼?」、「找到原因減少未來的傷亡」,我們的存在好像永遠都留在未來被決定。也許因為台灣是擁有夢想的,我們相信遙遠未來有著美好的世界等著我們,所以現在的死並不重要,我們相信未來的政府會更完美。然而,政府也只是一群跟你我一樣的平凡人所組成,他們會外遇,他們也會打架,他們也會像你我一樣為了看電影把車停在紅線上。

而我,也是一個中樞神經中風的視聽閱眾。對我來說,電視、網路新聞好像是一個真實故事改編的連續劇,我會在看這則故事之中感到難過、高興或理直氣壯,然後?下一則,Please。我不需要接觸任何人就可以獲得這些數字、資料,然後產生情感或理性的共鳴。那麼死了一個陌生人,會讓我徹夜難眠嗎?不會,他們對我來說,就是一堆新聞稿的堆疊、影像的剪接,我哭完、憤怒完就結束了。擦乾眼淚,喝杯水,明天的太陽依然可以讓我感覺到溫暖。所以,我可以在螢幕前面得意自滿,恣意任行,與活人繼續爭論一件事對還是錯。

最近在聽信仰課程的時候,很意外地聽到讓我震訝的一個論點,「相信神要跳脫宗教,如果那些宗教工作、規則的遵守,卻是以完事、了事的心態去作,是無法接近神的」。雖然有許多人並沒有信仰,宗教種類也百百種。但是這道理其實是連通的,神,其實就是你我。如果你和我一樣,對一切的生命都麻木了,在這同時,我們也正一點一滴地製造一個理性、麻痺的政府。他們會跟我們一樣,看著電視說「嘿!今天又死了一個!」。在一個對生命不感興趣的社會裡面,也不奇怪台灣的新生兒出生率會如此低,低到需要用價值一百萬元的標語來催生。一百萬元這個數字可以買到什麼呢?像走山意外的撫恤金一樣,能夠買到一條命嗎?

接下來,還會有更多的生命會斷送在這個政府之下,我不希望我繼續像現在一樣,冷冷地看著電視報紙、電腦螢幕,然後看著別人生命的逝去,獲得自己感官的滿足。所以,寫下這篇文章,希望你、我可以在消費人命的同時,也可以想想身邊的每一個生命都像你我一樣重要,他也像你我一樣會痛、會開心大笑,有愛他的親人、朋友。他們所有的存在都是不能被抹滅的。

求你,讓我更熱愛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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