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AIL: FRANCESCO CLEMENTE, “NAME” (1983) / GAGOSIAN GALLERY |
再一次的觀看,我像是入了洛依得的軀殼,從他眼中看這一切。完全明白他為什麼最後要那麼做,冰山不是一天造成的,前面的奶粉造成後面避孕的不信任感,當我看到小說中多麗偷偷去拿學校作業給小朋友時,我氣到無法呼吸。我寧可她與我大吵、冷戰、打架、彼此傷害,都不要她為了害怕我生氣,忍氣吞聲卻私下做各種她想做的事情,最後只要騙我、呼嚨我、摸頭就好。當然,我雖口說不願意,但在實際執行上卻很難,兩個人共同生活並沒有那麼容易。
以致於在梅姬終於達到她的陰謀,在多麗最脆弱的時候,還打算與她共度一晚春宵時,洛依得崩潰了。他從溫哥華那個他可以呼風喚雨的地方,來到這個小地方,為的不就只想好好地過下半輩子,無論多麗是不是真如同有人解釋的「多麗是洛依得的親生女兒」。這對他來說一點也不重要,因為洛依得愛多麗,更深愛著自己的三個孩子。三個孩子的死,其實只是洛依得通過一個儀式把自己殺死,而這個「自己」,不只是洛依得本人,而是也包含了多麗以及孩子所組成的「自我意識」。
就如婚姻,兩個人通過一個儀式,讓所有人知道,兩個個體因此成為了一體般。又如出軌,婚姻失能者無力處理自身的婚姻問題,透過另一個人,將原本合而為一的拆解為獨立個體,某種程度,就是將「自己」殺死。從來我們都生活在「三」這個數字,卻總是選擇用「二」的方式來處理,我們選擇生或死、黑或白、男或女、好或壞、善或惡、病或沒病;從沒有把自己的想法放入到「二」當中成為「三」,於是活在非一即二結構裡,在邏輯裡就會成為詭辯。
如同一個邏輯問題「天才不需要唸書也可以考一百分,笨蛋唸再多書也是零分,所以我們不需要唸書」如果我們相信了問題(環境、結構),而不提出「自我」的現狀,也就是「我既非天才也不是笨蛋」,那麼就會真的相信不讀書也可以,而成為一個一個現實生活中的笨蛋。洛依得殺的不是孩子,而是殺死這個詭辯問題,或是說殺死造成這個問題的社會。不是因為洛依得不選擇找到更好的解決方法,而是因為他其實沒得選擇。
「多麗婚後對洛依得的愛是什麼?」是這次讀後的疑問,還是說那只是一種女大當嫁、賢妻良母、三從四德的固著結構。當然,這樣的結構是來自於父權社會,使得女性不得不被壓抑,然而某種程度,男性也成為間接的被害者。權力不該是從階級或標籤而來,而應該是彼此賦予地、心悅誠服地、具有愛地,一如聖經所說「我們愛祂,因祂先愛我們」。
多麗在小說中,一直是如大多數女性般地身陷父權結構,她必須壓抑,扮演弱者、被害者的角色,所以讀者們同情著多麗,政治正確地同情著「弱者」,如同小說中每一個配角般同情著。但對洛依得來說,即便他在家中擁有著巨大的權力,但是他依舊空洞,他要的仍然是獲得他妻子的愛,而不僅僅是「弱者」或「奴僕」。洛依得完全失能地無法扭轉結構讓多麗明白,以致於鑄下最後的大錯。當然,我會看見這個角度,就是因為我們這一代是在這樣的父權結構成長而來。
然而,小說的篇幅也構成了一個世界,小說作者明白話語權在小說中的重要性,每一個字都是讀者的焦點,因此作者將性別的篇幅暗示其中。在小說世界裡,女性佔滿了七分之六的篇幅,男性極為少數,連鄰居、社工都是女性主導話語權,將洛依得置入一個孤立的環境。卻在最後的環節,突然地,公車司機、車禍小子、路人等男性佈滿了這一段經歷。讓多麗身處在這樣孤立的環境,正如同洛依得在前面的篇幅一般。
這一段當下看得非常感動,並不是因為這一章節的救人,對比前面三個孩子的死而有了救贖感,而是多麗在救人時所思所想的。她當時終於選擇不聽從別人(社會)的意見,而是聽從了遠在倫敦的洛依得,那個不被任何人信任,甚至是殺死自己孩子的精神病犯人,他過去所教的急救法。
是不是獲救根本不是重點,而是她終於信了洛依得,沒有受到他人的建議而動搖。另一種視角來看,在抱著車禍小子時,她真正地愛著洛依得了,她也回到了與洛依得兩人的空間。只有兩人。
安靜地。
後記:
其實最後還是會想謝謝作者,身為女性的她,不但看見女性在父權之下的苦難,也看見男性在後父權時代結構裡的困境,卻也不偏袒任何一方,而是試圖為雙方糾纏於此的困境找到出口。這是我以為的女性主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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