殭屍醒來~~(搖肩膀)


最近網路、新聞以及週遭都有一種令人不舒服的氣氛,不時都會出現。一個法案要推動的氣氛,贊成方與反對方大力鼓吹的氣氛,以及彼此戳破對方論點的氣氛。

最近我在思考關於溝通的問題。是這樣的,我與一個行銷的朋友在討論當一部戲只有一個觀眾的時候,邀請貴賓觀賞的可能性。對於行銷角度來看,貴賓也是觀眾啊~當然可以邀請,而且其後續效益比起線上購票的觀眾還來得好。但是,對我來說,「貴賓」的票券取得方式以及動機,與線上購票的觀眾明顯不同,而這也會影響他看戲的體驗,因此我覺得這樣不行。只是,一個積極的行銷人怎麼會如此輕易放棄,於是開始了各種針鋒相對的討論,甚至哲學討論。爭論到最後,我因為要處理別的事情,只能先打住,問題卻沒有真正解決。

後來,我與圈圈聊這件事,她是懂我說的,不過她覺得我的溝通能力不是很好,往往都硬來。後來,智慧如她,她與那位朋友聊了之後,對方就明白了。我承認,有很多事情,我還真的無法和人好好說清楚我心裡面想的。但也因此讓我明白,溝通,是需要讓更多人知道,找到更多彼此的連結點,才有可能達到,並非誰對誰錯。

然而,回到這個氛圍,這氛圍一度有讓我想起廢除死刑與反廢死的那些時間。廢除死刑的推動也是打算透過立院修法,但是在這之前,社會氛圍似乎沒有進入充分了解的狀態。因此當有反對者把這事情放大時,自然造成嚴重的對立。我個人是贊成廢除死刑的,因為我不覺得我有殺人的權力,即便是合法的我也不。但是,當我了解反廢死群眾的論點之後,我發現原來目前我們認知的鴻溝還是如此巨大。這已經不是誰說的有道理了,道理人人會說,觀點處處都有。如果道理可以輕易讓廢死或反廢死的群眾倒向對立的另一邊,那這「道理」也太可怕了。然而,真正的溝通又怎麼會是道理可以說的通呢?

在這些大力鼓吹自己論點的話語中,最讓我憤怒的,不是那些帶有情緒的言論或髒話,而是那種「先通過法案,配套再說」的說法。你他媽的這些法案通過與否影響的都是那些當事人以及相關當事人啊!我們在那裏滑手機在電腦前按幾個字,就可以來展現自己支持的正義多麼偉大。反正死都是別人死,結婚也都是別人結,鄉民的正義取暖才是最珍貴的。

我不知道其他國家通過一個具有爭議的法案,是不是也一樣這種「反正不是公投,不需要讓太多人知道,先通過再說」的狀態。但是,民主社會是這樣的意思嗎?我們不就是因為有太多不知道,卻影響深遠的法案通過,才會搞到後來一堆社會問題?所謂的配套呢?來硬的通過或不通過法案就可以天下太平嗎?

不贊成就是恐同、殺人魔,不愛異性就是愛滋病,不是藍就是綠,不是台灣人就是外國人。我們是不是只能以撕裂的方式來進行一切行為?電腦與人腦最大的差別就是前者只有1和0,如果我們一切行為已經被電腦思維制約,那直接和GOOGLE爭論就好了,道理應該它最多吧?

這樣的我們到底和殭屍有什麼不同?不就是不斷吃人而已。

最後,提出我的立場以及神學,也提醒我的弟兄姊妹們
信神與拜偶像最大的差別在於
前者沒有對錯,聖經是用來反省自己的;
後者只有對錯,聖經是用來質疑別人的。

我們所作的每一件事都在宣揚我們的信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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